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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是否需要买保险

时间:2024-12-23 来源:莫比宠物网
第1种观点: 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房贷保险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保险市场上的房贷险都含有新条款,增加了针对被保险人的还贷保证责任,规定还款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还贷责任,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的比例承担银行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款。同时,在合同中列出了死亡和不同伤残等级相应的偿付比例。上海市场上目前的房贷保险主要以“上海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为主,包括了财产责任险和还贷责任险。

第2种观点: 一、房贷险的保险责任有什么《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保险责任实际上是抵押房屋的财产损失保险,不是贷款的担保保险。个人将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要求将抵押房屋进行保险,并有优先收益权。抵押房屋在遭受火灾、爆炸;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发生施救费用后,保险公司将赔款支付给银行(或房屋所有人)。《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除承保上述风险外,还负责因借款人意外伤害死亡(失踪)或伤残失去还款能力,保险公司替借款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二、为什么在银行贷款要买房贷险近期,银行推出的商品房按揭贷款业务,大多数都是以贷款所购买的房屋作抵押的,然而房屋又面临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各种风险,一旦发生意外造成房屋损毁,抵押物将不复存在,为了保证银行资金的安全,就必须对贷款购买的房屋进行保险,房贷险就是保险公司专门为此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因此,按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个人到银行贷款购房必须办理《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或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二者必选其一。保险的特点是保险费低廉,保障较全面,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后如果不想继续保险也可以办理退保手续。三、房贷险可以拒赔的情况有哪些第一,如果遇房屋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第二,在意外发生前,购房者未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而拖欠借款本息金额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第三,一些外部突发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包括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等,或者是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而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第四,投保人意外或者存在过失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包括因购房者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自杀、自伤、饮酒过度、滥用药物、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购房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第五,购房者因疾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第3种观点: 商品房按揭要办理的保险在商品房买卖中,尤其是房屋预售合同中,房屋处在建设过程中,尽管当事人已经签定了合同,买受人交付了—定的购款,但是由于整个销售行为完成的周期比较长,所以其中也就会发生很多问题,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社会风险等等,因此在商品销售中也需要通过保险制度降低风险。在我国实践中,购房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时,购房者都会按照与银行约定的保险险种,与银行委托的保险公司签订房产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般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或者约定投保人和银行为共同的受益人。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的正本—般是由银行管理的。在贷款期间,如果担保物发生毁损火失,那银行就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赔付的赔偿金中偿付贷款,如果赔偿金不足的,银行将继续向买受人以及承担保证责任的出卖人追偿。1、.商品房贷款中的保险在实践中的强制性。保险自愿是保险关系中的一个最为基本的原则。《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但是1998年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需要在合同签定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手续,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第23条也规定,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受益人。这实际上是通过部门性的规章制定进—步的维护部门利益,使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实际中,由于消费者为了获取贷款而不得不听从银行的安排,即使在不自愿的情况下也不得不订立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的订立中银行强制指定银行为受益人、指定保险公司和保险险种、—次性收取保险费等等做法,实际上是严重违反《保险法》的。2、.在实践中经常有银行代理其指定的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签定保险合同,但同时很多借款人也委托银行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如此实际上就出现了双方代理的问题。然而双方代理是代理权的滥用,法律是禁止的,属于无效的。3、.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保险类型有:房屋信用险和保证保险、住房抵押贷款寿险、按揭利率保险、建筑物产品责任保险、住房按揭贷款违约保险等。本来在商品房销售中开发丰富的险种,保险公司提供大量的保险产品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但是由于目前实践操作以及有关部门规章中的不合理规定,实际上已经使保险成为—方当事人的强制选择,这大大限制了保险作用的发挥。

第1种观点: 一直以来,许多人有很多疑惑,我们人要买保险,购买的车辆也要买保险。那么,我们买房需要买保险吗?大多数人都是商业贷款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必须交保险吗?保险怎么交呢?一、商业贷款买房必须交保险吗?据了解,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不过专家表示,购买房贷险还是有必要的。1、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稳定自己的收益,不会轻易放弃房贷险;其次,房贷险对于购房者还是能起到一定保障作用的。因为它将房屋险与意外险综合起来,投保人虽不是最大收益者,但万一发生危险,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赔偿,起码能减少投保人的后顾之忧。2、相较于巨额的房屋款,保费毕竟很微小了。这不应该列入购房者买房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重视保险问题,这样在发生意外时也可以相应转嫁风险,降低损失。房贷险主要保两块,一是房屋保障:火灾、爆炸、泥石流、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除地震之外的天灾人祸对房屋造成的损害;二是还贷保障:被保险人(还款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时,保险公司负责偿还贷款余额。二、房屋保险怎么交?办理房屋保险,应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具体程序是:(一)填写投保单。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等。投保单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申领的作为保险接受投保的依据文件。(二)签发保险单。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应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查并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可签发保险单。(三)收取保险费。投保人应按规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向保险人如期缴纳保险费。房地产保险合同也可同双方的委托人来办理,如抵押房地产保险可委托银行办理。通过以上介绍,大家应该知道房屋保险怎么交了吧。其实,房子跟我们买的车是一样的,我们还是买上保险比较放心,毕竟跟房子价格比起来,保险费用不算什么大钱,建议大家还是购买房屋保险,以防万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面对银行在自己申办房贷时要求购买保险的行为,客户是可以选择不买的,尤其是银行让买的是理财相关保险的情况,同房贷关联不大,客户直接拒绝是没有问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3种观点: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将银行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一、教师公积金怎么样才能买房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银行流水对账单:根据房屋价值的不同,银行的房贷额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抵押,银行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所以大多数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贷款的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产价值的70%以下。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会根据央行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上调一定比率,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30年,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前期还款压力较小,后者后期还款压力较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银行审核房贷:在申请完房贷后,银行就开始了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通过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同意批贷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产房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获得房产证,最终放款:在上面的手续和过程都办好后,银行将会向借款人放款。但是由于是房屋贷款,一般来说,银行的放款会直接打到地产开发商的账户中,并不会直接发放给借款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房贷保险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二、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再了解了什么是房贷保险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可以看出,购房者买了房贷保险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在您签订房贷保险合同之前,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审查合同的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保单免责范围、保费收费方式等,更明确地细化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来,当您遇到需要理赔的情形,与保险公司交涉时,可以减少理赔环节,也节省理赔时间。

第2种观点: 商品房按揭要办理的保险在商品房买卖中,尤其是房屋预售合同中,房屋处在建设过程中,尽管当事人已经签定了合同,买受人交付了—定的购款,但是由于整个销售行为完成的周期比较长,所以其中也就会发生很多问题,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社会风险等等,因此在商品销售中也需要通过保险制度降低风险。在我国实践中,购房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时,购房者都会按照与银行约定的保险险种,与银行委托的保险公司签订房产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般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或者约定投保人和银行为共同的受益人。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的正本—般是由银行管理的。在贷款期间,如果担保物发生毁损火失,那银行就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赔付的赔偿金中偿付贷款,如果赔偿金不足的,银行将继续向买受人以及承担保证责任的出卖人追偿。1、.商品房贷款中的保险在实践中的强制性。保险自愿是保险关系中的一个最为基本的原则。《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但是1998年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需要在合同签定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手续,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第23条也规定,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受益人。这实际上是通过部门性的规章制定进—步的维护部门利益,使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实际中,由于消费者为了获取贷款而不得不听从银行的安排,即使在不自愿的情况下也不得不订立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的订立中银行强制指定银行为受益人、指定保险公司和保险险种、—次性收取保险费等等做法,实际上是严重违反《保险法》的。2、.在实践中经常有银行代理其指定的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签定保险合同,但同时很多借款人也委托银行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如此实际上就出现了双方代理的问题。然而双方代理是代理权的滥用,法律是禁止的,属于无效的。3、.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保险类型有:房屋信用险和保证保险、住房抵押贷款寿险、按揭利率保险、建筑物产品责任保险、住房按揭贷款违约保险等。本来在商品房销售中开发丰富的险种,保险公司提供大量的保险产品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但是由于目前实践操作以及有关部门规章中的不合理规定,实际上已经使保险成为—方当事人的强制选择,这大大限制了保险作用的发挥。

第3种观点: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将银行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一、教师公积金怎么样才能买房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银行流水对账单:根据房屋价值的不同,银行的房贷额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抵押,银行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所以大多数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贷款的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产价值的70%以下。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会根据央行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上调一定比率,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30年,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前期还款压力较小,后者后期还款压力较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银行审核房贷:在申请完房贷后,银行就开始了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通过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同意批贷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产房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获得房产证,最终放款:在上面的手续和过程都办好后,银行将会向借款人放款。但是由于是房屋贷款,一般来说,银行的放款会直接打到地产开发商的账户中,并不会直接发放给借款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1种观点: 一直以来,许多人有很多疑惑,我们人要买保险,购买的车辆也要买保险。那么,我们买房需要买保险吗?大多数人都是商业贷款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必须交保险吗?保险怎么交呢?一、商业贷款买房必须交保险吗?据了解,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不过专家表示,购买房贷险还是有必要的。1、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稳定自己的收益,不会轻易放弃房贷险;其次,房贷险对于购房者还是能起到一定保障作用的。因为它将房屋险与意外险综合起来,投保人虽不是最大收益者,但万一发生危险,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赔偿,起码能减少投保人的后顾之忧。2、相较于巨额的房屋款,保费毕竟很微小了。这不应该列入购房者买房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重视保险问题,这样在发生意外时也可以相应转嫁风险,降低损失。房贷险主要保两块,一是房屋保障:火灾、爆炸、泥石流、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除地震之外的天灾人祸对房屋造成的损害;二是还贷保障:被保险人(还款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时,保险公司负责偿还贷款余额。二、房屋保险怎么交?办理房屋保险,应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具体程序是:(一)填写投保单。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等。投保单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申领的作为保险接受投保的依据文件。(二)签发保险单。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应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查并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可签发保险单。(三)收取保险费。投保人应按规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向保险人如期缴纳保险费。房地产保险合同也可同双方的委托人来办理,如抵押房地产保险可委托银行办理。通过以上介绍,大家应该知道房屋保险怎么交了吧。其实,房子跟我们买的车是一样的,我们还是买上保险比较放心,毕竟跟房子价格比起来,保险费用不算什么大钱,建议大家还是购买房屋保险,以防万一。

第2种观点: 一、什么是房贷保险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二、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再了解了什么是房贷保险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可以看出,购房者买了房贷保险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在您签订房贷保险合同之前,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审查合同的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保单免责范围、保费收费方式等,更明确地细化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来,当您遇到需要理赔的情形,与保险公司交涉时,可以减少理赔环节,也节省理赔时间。

第3种观点: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将银行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一、教师公积金怎么样才能买房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银行流水对账单:根据房屋价值的不同,银行的房贷额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抵押,银行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所以大多数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贷款的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产价值的70%以下。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会根据央行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上调一定比率,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30年,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前期还款压力较小,后者后期还款压力较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银行审核房贷:在申请完房贷后,银行就开始了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通过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同意批贷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产房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获得房产证,最终放款:在上面的手续和过程都办好后,银行将会向借款人放款。但是由于是房屋贷款,一般来说,银行的放款会直接打到地产开发商的账户中,并不会直接发放给借款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1种观点: 一直以来,许多人有很多疑惑,我们人要买保险,购买的车辆也要买保险。那么,我们买房需要买保险吗?大多数人都是商业贷款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必须交保险吗?保险怎么交呢?一、商业贷款买房必须交保险吗?据了解,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不过专家表示,购买房贷险还是有必要的。1、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稳定自己的收益,不会轻易放弃房贷险;其次,房贷险对于购房者还是能起到一定保障作用的。因为它将房屋险与意外险综合起来,投保人虽不是最大收益者,但万一发生危险,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赔偿,起码能减少投保人的后顾之忧。2、相较于巨额的房屋款,保费毕竟很微小了。这不应该列入购房者买房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重视保险问题,这样在发生意外时也可以相应转嫁风险,降低损失。房贷险主要保两块,一是房屋保障:火灾、爆炸、泥石流、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除地震之外的天灾人祸对房屋造成的损害;二是还贷保障:被保险人(还款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时,保险公司负责偿还贷款余额。二、房屋保险怎么交?办理房屋保险,应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具体程序是:(一)填写投保单。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等。投保单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申领的作为保险接受投保的依据文件。(二)签发保险单。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应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查并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可签发保险单。(三)收取保险费。投保人应按规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向保险人如期缴纳保险费。房地产保险合同也可同双方的委托人来办理,如抵押房地产保险可委托银行办理。通过以上介绍,大家应该知道房屋保险怎么交了吧。其实,房子跟我们买的车是一样的,我们还是买上保险比较放心,毕竟跟房子价格比起来,保险费用不算什么大钱,建议大家还是购买房屋保险,以防万一。

第2种观点: 一、什么是房贷保险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二、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再了解了什么是房贷保险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可以看出,购房者买了房贷保险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在您签订房贷保险合同之前,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审查合同的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保单免责范围、保费收费方式等,更明确地细化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来,当您遇到需要理赔的情形,与保险公司交涉时,可以减少理赔环节,也节省理赔时间。

第3种观点: 据了解,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不过专家表示,购买房贷险还是有必要的。(一)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稳定自己的收益,不会轻易放弃房贷险;其次,房贷险对于购房者还是能起到一定保障作用的。因为它将房屋险与意外险综合起来,投保人虽不是最大收益者,但万一发生危险,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赔偿,起码能减少投保人的后顾之忧。(二)相较于巨额的房屋款,保费毕竟很微小了。这不应该列入购房者买房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重视保险问题,这样在发生意外时也可以相应转嫁风险,降低损失。房贷险主要保两块,一是房屋保障:火灾、爆炸、泥石流、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除地震之外的天灾人祸对房屋造成的损害;二是还贷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时,保险公司负责偿还贷款余额。一、房屋保险怎么交办理房屋保险,应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具体程序是:(一)填写投保单。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等。投保单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申领的作为保险接受投保的依据文件。(二)签发保险单。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应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查并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可签发保险单。(三)收取保险费。投保人应按规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向保险人如期缴纳保险费。房地产保险合同也可同双方的委托人来办理,如抵押房地产保险可委托银行办理。二、商业贷款买房过户的基本流程(一)首期款齐、资料齐后,由销控岗为客户办理房屋评估;(二)评估出件后,由各交易中心销控岗协同买方及配偶到银行进行贷款面签手续,三个工作日后,可得知面签审核结果;(三)银行面签通过后,由权证岗预约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四)办理完产权证过户后,领取产权证收件单,收件单收必须由权证人员保管;(五)根据各区房产局规定的过户时间,由权证岗协同买方到房地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必须由权证人员保管;(六)领取产权证当天,权证岗即可协同买方进行土地证过户,领取土地证收件单;收件单必须由权证人员保管;(七)根据各区土地避规定的过户时间,由权证岗协同买方到土地局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证收必须由权证人员保管;(八)抵押资料齐备、抵押评估报告出件后,由权证岗协同买方及配偶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九)根据各区规定的时间,抵押出件后,他项权证返银行,两证返店后,由连锁店向买方客户交付两证。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房贷保险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二、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再了解了什么是房贷保险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可以看出,购房者买了房贷保险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在您签订房贷保险合同之前,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审查合同的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保单免责范围、保费收费方式等,更明确地细化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来,当您遇到需要理赔的情形,与保险公司交涉时,可以减少理赔环节,也节省理赔时间。

第2种观点: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将银行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一、教师公积金怎么样才能买房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银行流水对账单:根据房屋价值的不同,银行的房贷额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抵押,银行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所以大多数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贷款的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产价值的70%以下。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会根据央行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上调一定比率,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30年,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前期还款压力较小,后者后期还款压力较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银行审核房贷:在申请完房贷后,银行就开始了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通过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同意批贷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产房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获得房产证,最终放款:在上面的手续和过程都办好后,银行将会向借款人放款。但是由于是房屋贷款,一般来说,银行的放款会直接打到地产开发商的账户中,并不会直接发放给借款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3种观点: 一直以来,许多人有很多疑惑,我们人要买保险,购买的车辆也要买保险。那么,我们买房需要买保险吗?大多数人都是商业贷款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必须交保险吗?保险怎么交呢?一、商业贷款买房必须交保险吗?据了解,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不过专家表示,购买房贷险还是有必要的。1、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稳定自己的收益,不会轻易放弃房贷险;其次,房贷险对于购房者还是能起到一定保障作用的。因为它将房屋险与意外险综合起来,投保人虽不是最大收益者,但万一发生危险,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赔偿,起码能减少投保人的后顾之忧。2、相较于巨额的房屋款,保费毕竟很微小了。这不应该列入购房者买房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重视保险问题,这样在发生意外时也可以相应转嫁风险,降低损失。房贷险主要保两块,一是房屋保障:火灾、爆炸、泥石流、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除地震之外的天灾人祸对房屋造成的损害;二是还贷保障:被保险人(还款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时,保险公司负责偿还贷款余额。二、房屋保险怎么交?办理房屋保险,应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具体程序是:(一)填写投保单。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等。投保单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申领的作为保险接受投保的依据文件。(二)签发保险单。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应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查并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可签发保险单。(三)收取保险费。投保人应按规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向保险人如期缴纳保险费。房地产保险合同也可同双方的委托人来办理,如抵押房地产保险可委托银行办理。通过以上介绍,大家应该知道房屋保险怎么交了吧。其实,房子跟我们买的车是一样的,我们还是买上保险比较放心,毕竟跟房子价格比起来,保险费用不算什么大钱,建议大家还是购买房屋保险,以防万一。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房贷保险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二、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再了解了什么是房贷保险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可以看出,购房者买了房贷保险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在您签订房贷保险合同之前,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审查合同的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保单免责范围、保费收费方式等,更明确地细化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来,当您遇到需要理赔的情形,与保险公司交涉时,可以减少理赔环节,也节省理赔时间。

第2种观点: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贷有哪些类型1、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2、自营贷款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3、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第3种观点: 房产保险主要保以下方面:1、因为火灾、爆炸、雷击等意外事故;2、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与家财保险的区别:1、保障范围不同。房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房屋的建筑结构;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室内财产,包括装修、家具、衣物等;2、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不同。这两个险种的保险标的不同决定了风险不同。房屋的建筑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等;家庭财产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保户一般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3、赔偿处理不同。房屋保险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容易确定,而且保险标的一般不会变动,因此在投保时要尽可能足额投保,以获得充分的保障,对不足额投保的,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家庭财产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事先约定。出现保险损失后,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第1种观点: 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房贷保险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保险市场上的房贷险都含有新条款,增加了针对被保险人的还贷保证责任,规定还款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还贷责任,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的比例承担银行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款。同时,在合同中列出了死亡和不同伤残等级相应的偿付比例。上海市场上目前的房贷保险主要以“上海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为主,包括了财产责任险和还贷责任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贷款不一定要交保险,因为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同样可以进行贷款。1、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稳定自己的收益,不会轻易放弃房贷险;其次,房贷险对于购房者还能起到一定保障作用。因为它将房屋险与意外险综合起来,投保人虽不是最大的收益者,但万一发生危险,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的赔偿,起码能减少投保人的后顾之忧。2、相较于巨额的房款,保费毕竟就很微小了。这不应该列入购房者买房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重视保险问题,这样在发生意外时也可以相应的转嫁风险,降低损失。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3种观点: 买房子,办银行按揭贷款,发现这里面还有很多学问,有的稍微不注意,就是十几万、几十万的差距。对于工薪阶层买房的,要千万注意下面这些问题。的折扣现在,买房时要以最新政策为准,一定要去查这个细节。(发稿时最新的政策是首套首付三成,贷款利率维持基准利率6.55,二套首付七成,贷款利率上浮1.1倍,选择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其实,你在看一手房子的时候,售楼小姐给你算的都是这种,因为每月还款数额固定,而且相对于另一种方式,这个金额更小,更容易被买房者接受。但是你们知道这个的真实还款情况是什么样吗?以贷款20年,贷款100万元,算下来月还7485.2元月还款为例。每个月还银行7485.2元-----其中,5458.33元是利息,2026.86元是本金,也就是说,你还的钱,大部分是银行利息,而本金还的较少。到了还款期限一半的时候(比如是20年还,你已经还了10年了),利息已经在前10年还的差不多了,但是你的本金还有很大部分没还的,这些是必须还的,即便你10年后条件好很多了,可以提前还了,但是后面的基本是本金,利息很少,你提前还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你在银行,基本只跟你说这一种,因为这样,银行的利益才会最大化。大部分家庭,既然贷款20年,不可能会在很短几年就还完,但是10年后一般能还完。这样,银行的利息收益会减少很多,所以,他们这种方式让你前10年都在还利息,而本金基本没怎么减少。就算你有钱了,再还,银行的利息都收入了绝大部分了,你提早还对银行没什么损失。2、等额本金还款这个还是以贷款20年,贷款100万元,算下来月还9625元月还款为例。每月还的钱要比等额本金多2140多元。其中.67元是本金,5458元是利息。第2个月开始,只还9602.26元,因为本金上月还了4166.67元,这月利息重新计算,要少23元的利息。以此类推,越到后面还款压力越小。而最重要的是:当你要提前还款的时候,比如5年后,因为你选择的方式,本金还的更多,这个时候本金已经相对上一种方式要减少了许多,提前还款的本金部分冲抵的更多,这样重新计算利息的时候要少许多利息支出(每少一年都是近万的利息)。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房贷保险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二、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再了解了什么是房贷保险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房贷保险的注意事项: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可以看出,购房者买了房贷保险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在您签订房贷保险合同之前,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审查合同的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保单免责范围、保费收费方式等,更明确地细化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来,当您遇到需要理赔的情形,与保险公司交涉时,可以减少理赔环节,也节省理赔时间。

第2种观点: 按揭风险可能源于房产商的欺诈行为,或房产商经营不善,无法按期交楼,及交楼质量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导致的购买人要求解除合同,甚至购房人因失业、残疾或主观原因无法按期偿还借款等因素。且贷款银行多为专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门,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储蓄存款,基本上属于短期资金来源,而住房按揭贷款期限一般较长,五至三十年不等,金融机构因此存在着银行以短期资金负担长期贷款的风险,即流动性风险。由于我国房地产按揭起步较晚,楼市缺乏稳定性且抵押物评估及楼宇拍卖等方面存在不足。以上原因致使银行在减少付款首期和延长贷款期限方面裹足不前,严重影响了购房人的积极性,不利于推动房地产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二)西方保险业介入住房按揭的经验在西方发达国家,保险公司(机构)是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主体,它包括官方的保险机构和私人的保险公司,前者实际上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后者则经营商业性保险业务,它们在房地产保险市场上,主要开展三个方面的业务:一是为房地产业办理财产保险;二是为抵押的房地产办理抵押保险;三是为房地产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办理贷款保险。美国既有官方的保险机构,也有私人保险公司,共同构成按揭保险,房地产保险业高度发达。作为官方的保险机构有联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军人管理局,前者承包经其认可的任何私人金融机构向居民发放的住宅抵押贷款,借款人出现违约时,由联邦住宅管理局承担保险责任;后者专门为退伍军人从金融机构获得住宅抵押贷款提供保证或保险。除此以外的其他抵押贷款,一般由私人保险公司(如美国抵押贷款公司)提供保险。加拿大1945年颁布了《国家住宅法案》,据此成立了加拿大抵押贷款和建房公司。该公司为官方保险机构,制定了金融机构发放住宅抵押贷款的一些具体规定,并对符合规定的住宅抵押贷款提供保险。在借款人最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该公司负责赔偿损失。澳大利亚根据国会通过的《住房贷款保险法》,1965年成立了住房贷款保险公司,作为购房居民在存款不足的情况下引导放款商发放住宅贷款的手段。由于有了贷款保险公司的保险,放款商就可以在没有任何风险的情况下按照惯例的借款价值比率发放贷款。日本"人寿保险金融系统"作为住宅贷款担保系统为住宅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英国住宅抵押贷款主要由保险公司作保,通过保险公司保险的住宅抵押贷款要占所有住宅抵押贷款的80%以上。(注三)由于保险公司的参与介入,推进了这些国家住宅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居民住宅消费提供了政策上的便利,并鼓励和刺激了住宅消费,促进了房地产住宅市场的发展。(三)我国房地产保险现状及解决方案目前,我国房地产保险品种几乎仅限于抵押住房保险,这是购房者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一种保险,抵押的住房在火灾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中所遭受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这实际是购房者花钱保障银行的利益,公众对这种单一品种的房地产保险反映冷淡,不少消费者认为住房作为一种不动产不可能丢失,所以,其风险很小,且银行是受益者,要投保也该由银行来支付保费,个人没有投保的必要。这种由险种单一而引致对房地产保险的片面认识严重地制约了对房地产保险的需求。(注五)近期商品房按揭保证保险已逐步替代抵押住房保险,并为越来越多的银行所接受。商品房按揭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人承担商业信用中的信用风险的一类新型财产保险业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债务人或买方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由保险人担保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于保证保险。日常通称信用保证保险。购房者只需交纳少量的保费购买商品房按揭保证保险,在购房者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市场风险等原因造成伤残、疾病、失业等后果,收入流中断不再具有偿还贷款能力期间,保险公司便可代替购房者向银行归还这段时期的贷款本息,化解了购房者的房屋被低价拍卖的风险。一些论著因保险合同出现“第一受益人”字眼,将该保险归为财产保险,引入《保险法》有关受益人仅限于人身保险的规定,得出《抵押住房保险合同》不符合《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越俎代庖的结论,此观点有待商榷(注六)。实际上,银行因为有了保险公司的还款保证而较大幅度地提高贷款与房价的比率,例如在美国、日本,得益于房地产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与房价比率可以高达95%,这使首期付款额下降到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之内。笔者认为,需要运用商业银行法律规避型创新的相关理论,开发新的险种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进而减少购房人首期付款及供款负担,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借鉴国外经验,可以考虑以下险种:1、住房抵押贷款寿险住房抵押贷款寿险是购房抵押贷款与人寿保险相结合的一个险种,其与住房信用保证保险密不可分、彼此互补,是ING(**国际集团)模式(个人住房融资与寿险联合运营机制)的核心。ING模式要求购房者购买相应年期和金额的人寿保险作为贷款的抵押,在这种机制下,一方面购房者每月仅需支付贷款的利息,人寿保险期满后其保险金恰足以清偿贷款本金,经济负担大为减轻;另一方面,又保障购房者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时,其家庭其他成员可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金继续按期归还贷款,直至本息归还完毕,确保贷款提供者的债权,不会因借款人中途遭遇不幸以至丧失还款能力而出现贷款无法收回构成风险。且由于保险公司介入,ING模式不要求第三方(即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保证人,购房者在购买失业保险及房屋损失险、医疗保险后,寿险公司的风险亦大为降低,可以看出,ING模式对于购房者、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房产商均有重要意义。2、房地产产权保险产权保险的标的是房地产产权,产权保险的保证人向购房者保证其所购房屋是完全合法的,保证其房屋无其他债务的牵连,即没有任何别人再拥有此房屋的任何部分,对此房屋的任何部分有任何诉讼或纠纷时,房地产保险公司承担一切风险。产权保险增加了房地产交易的可信度,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育初期,产权保险弥补了管理、信息与法律上的不足,可起到激浊扬清、规范市场的作用。3、房地产质量保险由房地产开发商向保险公司投保质量险,当商品房发生承包责任内的质量问题,可直接由保险公司向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这样既确保了购房者的利益又可提高房产商的信誉,保险公司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监督也可促进住宅工程质量的改进,保险公司本身也可借此开拓一揽子保险业务。4、建筑工程险对于楼花按揭贷款,为防止来源于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等风险,银行可要求房产商投保建筑工程险。

第3种观点: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将银行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一、教师公积金怎么样才能买房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银行流水对账单:根据房屋价值的不同,银行的房贷额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抵押,银行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所以大多数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贷款的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产价值的70%以下。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会根据央行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上调一定比率,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30年,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前期还款压力较小,后者后期还款压力较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银行审核房贷:在申请完房贷后,银行就开始了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通过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同意批贷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产房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获得房产证,最终放款:在上面的手续和过程都办好后,银行将会向借款人放款。但是由于是房屋贷款,一般来说,银行的放款会直接打到地产开发商的账户中,并不会直接发放给借款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1种观点: 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因素。不同的风险有不同的保险需求,因此,对于个人贷款购房业务,起码需要3类保险的保障:一是抵押住房的财产保险。主要保障房产遭受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毁损的风险。二是贷款者的定期信用人寿保险。主要保证还贷期内在贷款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情况下,银行能安全收回贷款,贷款者的家人能继续居住。三是抵押贷款购房履约保证保险。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公司扮演了担保人的角色,向购房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作为担保费,并为购房人的经济信用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因为死亡、失业等约定原因无力还贷时,保险公司代其向银行清偿余债,同时行使追偿权,从抵押物中得到补偿或向投保人追回赔款。一、银行担保人承担的风险在我国包括哪些担保责任的法律责任是一旦贷款申请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必须代替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承担风险有:1.承担被担保人的债务。担保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当贷款人未按时还款时,贷款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获得变现价值从而还清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还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要求根据担保合同而定。2.个人信用受损。贷款人还清债务,对担保人信用不会存在影响。但贷款人不按时还款时,贷款人的贷款记录会出现在担保人的个人征信中,如果贷款人出现还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牵连。3.贷款额度受影响。贷款人逾期还款,担保人在银行办理个人的贷款业务时,贷款额度与贷款利率都会受影响。银行一旦确定有贷款负债,担保人会失去个人贷款利率优惠。二、提前还贷注意事项提醒一:不要忘了退保在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后,购房者要记住到保险公司等部门退保。专家提醒,在贷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原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保险合同也提前终止,按有关规定,贷款人可以携带保险单正本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到保险公司按月退还提前交的保费。提前还清贷款所退还保险费,是已交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减去提前归还前占用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提醒二:合贷款不必先还公积金贷款对于公积金贷款而言,是不是一定要先将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能申请提前还商业贷款呢?答案是:否。只有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才是必须先用来清偿公积金贷款的。如果是其它自有资金,完全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和需求,来决定是先用来还商业贷款还是先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提醒三:办理抵押注销由于许多贷款人对抵押权比较淡漠,提前还款后往往忘记了去产权部门办理抵押注销,这样贷款虽然还清了,但房屋仍在产权部门备案,会为日后的房屋交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贷款人办理注销时需要在银行申领退还的抵押权证明书,去房屋抵押产权部门领申请注销登记表(注意不要跨区办理),最后附上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办理抵押注销。提醒四:市民与银行重新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因各在银行以及各分行对于房贷利率的下限都没有最终确定,所以市民在剩余供房款的利率等方面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所以应当尽可能向银行提供以前优良的还贷记录、信用度证明及良好的收入水平证明等,以尽可能取得银行的最低房贷利率下限。

第2种观点: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将银行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一、教师公积金怎么样才能买房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银行流水对账单:根据房屋价值的不同,银行的房贷额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抵押,银行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所以大多数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贷款的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产价值的70%以下。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会根据央行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上调一定比率,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30年,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前期还款压力较小,后者后期还款压力较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银行审核房贷:在申请完房贷后,银行就开始了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通过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同意批贷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产房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获得房产证,最终放款:在上面的手续和过程都办好后,银行将会向借款人放款。但是由于是房屋贷款,一般来说,银行的放款会直接打到地产开发商的账户中,并不会直接发放给借款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3种观点: 商品房按揭要办理的保险在商品房买卖中,尤其是房屋预售合同中,房屋处在建设过程中,尽管当事人已经签定了合同,买受人交付了—定的购款,但是由于整个销售行为完成的周期比较长,所以其中也就会发生很多问题,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社会风险等等,因此在商品销售中也需要通过保险制度降低风险。在我国实践中,购房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时,购房者都会按照与银行约定的保险险种,与银行委托的保险公司签订房产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般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或者约定投保人和银行为共同的受益人。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的正本—般是由银行管理的。在贷款期间,如果担保物发生毁损火失,那银行就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赔付的赔偿金中偿付贷款,如果赔偿金不足的,银行将继续向买受人以及承担保证责任的出卖人追偿。1、.商品房贷款中的保险在实践中的强制性。保险自愿是保险关系中的一个最为基本的原则。《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但是1998年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需要在合同签定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手续,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第23条也规定,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受益人。这实际上是通过部门性的规章制定进—步的维护部门利益,使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实际中,由于消费者为了获取贷款而不得不听从银行的安排,即使在不自愿的情况下也不得不订立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的订立中银行强制指定银行为受益人、指定保险公司和保险险种、—次性收取保险费等等做法,实际上是严重违反《保险法》的。2、.在实践中经常有银行代理其指定的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签定保险合同,但同时很多借款人也委托银行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如此实际上就出现了双方代理的问题。然而双方代理是代理权的滥用,法律是禁止的,属于无效的。3、.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保险类型有:房屋信用险和保证保险、住房抵押贷款寿险、按揭利率保险、建筑物产品责任保险、住房按揭贷款违约保险等。本来在商品房销售中开发丰富的险种,保险公司提供大量的保险产品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但是由于目前实践操作以及有关部门规章中的不合理规定,实际上已经使保险成为—方当事人的强制选择,这大大限制了保险作用的发挥。

第1种观点: 不是必须买的。对于按揭买房者而言,投保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固然可以规避经济风险,但是往往担心后期理赔服务问题,对此,建议您提前掌握必备的家财险理赔常识,并选择合适的投保渠道,以提高理赔效率。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需要注意什么1、贷款人申请;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押合同上签章。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第2种观点: 不是必须买的。对于按揭买房者而言,投保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固然可以规避经济风险,但是往往担心后期理赔服务问题,对此,建议您提前掌握必备的家财险理赔常识,并选择合适的投保渠道,以提高理赔效率。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需要注意什么1、贷款人申请;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押合同上签章。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第3种观点: 办理房产抵押时的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为确保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一般要求抵押人对价值较高的抵押物投保,在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保险所获得的保险金优先受偿。一、抵押权的保全权具体内容是什么1、减少防止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担保请求权,是指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的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请求权。3、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追及权。当抵押物被第三人非法侵夺时,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对抵押物行使追及权,追及权使作为担保权基本效力的优先权得以保留,从而保全了抵押权。二、抵押物失效担保还具有效力吗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如果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担保物灭失的,抵押人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费用或者保险金可以用于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也可以作为财产进行抵押担保,但是此时如果继续提供担保的,应当认为是重新设定抵押担保,与之前抵押物上的抵押权不是同一抵押权,前一抵押权随物的灭失而消灭。三、抵押财产是否可以转让可以。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延伸内容】抵押期间的处置权由于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获得的是抵押物的交换价值,基于这种财产的代位性,在抵押期间,相对于抵押权人而言,抵押人对于抵押物仍然享有处分权,但却要受到一定限制。(1)出租权抵押人将抵押物出租的,承租人的租赁权是否有效取决于抵押设定的时间。当租赁先于抵押时,应遵循“抵押不破租赁”的原则,在租赁物设定抵押后原租赁关系继续有效。其原因在于,承租人支配的是租赁物的使用价值,而抵押权人支配的是其交换价值,所以租赁物设定抵押不会损害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抵押人将租赁物设定抵押无须经过承租人的同意。但是如果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抵押权人就依法行使了抵押权,租赁物所有人发生变化,租金的给付对象也发生了变化,故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时,应告知承租人抵押事实,同时为避免负有租赁的抵押物变价困难,也应将租赁事实告知抵押权人。(注:当抵押房屋因抵押权人通过法院被依法执行拍卖时,如承租人依据“抵押不破租赁”要求带租拍卖,执行法院应予实质审查。以浙江为例,承租人只要在房屋被抵押、查封后占有房屋的,不论是否在前已签订租赁合同,执行法院都可以裁定除去租赁关系而启动拍卖;如果房屋被抵押、查封前已交付承租人,但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与承租人间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租赁,或有伪造租金交付证据的,执行法院经审查后仍可能除去租赁关系拍卖)反之,抵押人在抵押权设立后抵押物出租的,租赁关系不可以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即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物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2)出让权抵押期间,抵押人欲转让不动产抵押物的,必须通知并征得抵押人同意并将抵押情况告知受让人,否则转让行为将归于无效(如果是无需登记的抵押物,可能导致转让行为生效而致抵押权人蒙受损失),但如果受让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从而消灭抵押权(即受让人行使“涤除权”)的除外。如若抵押权人认为转让价款明显低于抵押物价值时,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担保作为其同意转让的条件。对于转让所得的价款,债务人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剩余部分才由抵押人享有,如有不足的,还需债务人清偿。(3)再抵押权财产经抵押后,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金额,就余额部分抵押人可向其他债权人再次抵押,但是再次抵押的担保债权金额不能超过抵押物的余额部分。

第1种观点: 只有申请贷款的购房者才需要买保险。有关法律介绍,个人在购买住房时并无强制保险,但个人因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时,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投保规定险种,以作为借款条件。双方签订合同是出于自愿,贷款购房者可以不买保险,当然,银行也可以不贷款给购房者。据了解,银行所指定的险种主要为住房财产保险,其他涉及的险种还有贷款保证保险、人身保险。住房保险属财产险,与抵押相联系。该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不同的是,其标的专指用贷款购买的住房,不包括住房以外的装修和其他室内财产。投保抵押住房保险对银行、对个人都有利。银行要求购房借款申请人投保此险,是因为在购房借款时住房设置了抵押,抵押物的安全关系到贷款银行的风险,通过参加保险可以转嫁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风险。对个人而言,住房价值高,普通家庭需长期积累才能购置,家庭经济承受不起不测的灾祸,就是贷款清偿后或不向银行贷款,也都有必要对住房加保险。当银行认为个人购房贷款在还款上存在较大风险时,还要求借款人投保贷款保证险种。该保险主要为保障贷款银行利益,当发生连续3个月借款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时,保险公司先予以赔偿,使银行及时收回贷款和利息,然后保险公司向借款人追偿代付的欠款及利息。如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则保险公司有权处置抵押住房。作为购房贷款须保险的,银行要求保险手续在贷款发放以前办妥。一般程序为银行与个人签订购房贷款、抵押等合同后就办理公证和保险,然后办理抵押登记,最后办理放款。一、房产过户的流程1、签约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2、交税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3、登记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产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取证取证是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产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第2种观点: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将银行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等给予贷款。2006年起银行便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买保险的也可以进行贷款。一、教师公积金怎么样才能买房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银行流水对账单:根据房屋价值的不同,银行的房贷额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抵押,银行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所以大多数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贷款的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产价值的70%以下。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会根据央行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上调一定比率,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30年,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前期还款压力较小,后者后期还款压力较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银行审核房贷:在申请完房贷后,银行就开始了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通过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同意批贷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产房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获得房产证,最终放款:在上面的手续和过程都办好后,银行将会向借款人放款。但是由于是房屋贷款,一般来说,银行的放款会直接打到地产开发商的账户中,并不会直接发放给借款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发生自然灾害、盗窃、火灾等意外情况时,房屋保险可以提供保障,减轻经济损失。购买房屋保险需要考虑房屋的价值、地理位置、险种分配等因素。此外,购买房屋保险时需要了解清楚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保费和免赔额等信息,避免陷入无法理赔的危险。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保险合同是当事人经协商一致,一方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向保险人要求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给予保障的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销售者或服务者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性能、主要成份、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限、售后服务、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总之,购买房屋保险有保障房屋安全和减轻损失的作用,但需要选择适合的险种和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条款和理赔流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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