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先交罚金的不一定都是缓刑,而且缓刑跟罚金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联系。判缓刑不是说是要以判罚金为必要的条件,而有些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也有可能还附带的有罚金的这种附加刑。罚金都是在法庭最终宣判以后依法缴纳的,缓刑也有着一定的适用条件,与罚金无关。一、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二、罚金数额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3种观点: 一、行政处罚罚款缓交需要办什么手续1.当事人被处罚款后,如果确有经济因难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交纳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由行政机关批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二、行政机关罚款滞纳金有上限吗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二者都是以行政违法为前提,都是对行政相对人课以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是罚款滞纳金与行政罚款有所不同,通常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是关于罚款和滞纳金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原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原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